以“险”定级、因“施”分类!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以“险”定级、因“施”分类!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1.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或无人员死亡事故的,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应动态提升一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升级后的工程项目风险等级调整监督检查计划,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升级后三个月后可根据整改情况进行降级。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风险等级并及时告知各方主体★★。

  2.工程建设期间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直接升级为“高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升级后三个月后可根据整改情况进行降级■■。

  1■■★★◆◆.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形成《杭州市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2.高风险项目监理单位应每月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月报。中■◆◆■★、低风险项目监理单位应每季度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监理季报★◆■◆★■。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根据工程施工工艺、超危大工程和危险源个数、企业能力■■★◆★★、周边环境、形象进度等因素确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工程项目综合风险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不符合高风险和低风险等级的项目评定为中风险■◆◆。

  3.高风险项目,每月至少评估一次,中风险项目每季度至少评估一次■■◆■,低风险项目每半年至少评估一次★■★★★,风险评估报告应留存现场备查。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工程项目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管控机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施工环境或形象进度发生变化◆■★★■,如深基坑、高支模等超危大工程开工或结束,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影响交付等,该工程项目风险等级应根据《杭州市工程项目综合风险分级表》动态调整。

  4.施工单位要对风险评估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进行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要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风险评估取得实效。

  2◆■◆◆◆■.高风险项目由建设单位企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开展风险评估■■★■★,且需邀请不少于3名行业专家参与评估★★★◆◆■;中、低风险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现场管理人员开展风险评估。

  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是提高工程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日,市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杭州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按照以“险◆■◆★◆■”定级、因■◆◆★“施”分类原则,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4.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较好的项目风险等级可降低一级,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风险等级应提升一级。

  2.中风险项目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且累计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深基坑、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阶段各不少于1次)。

  1■◆★.监理单位应建立风险管控监理制度,定期报送风险分级管控执行情况◆★★◆、风险评估机制和带班检查机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风险总体评价情况等。

  每月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照《杭州市工程项目综合风险分级表》评定项目综合风险等级,并报相应的监督机构◆■◆■★■。